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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采购公告

浏览量:44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26-07-13

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,现就“党的故事我来讲——做党和人民的红孩子”2026年红领巾讲解员实践研学活动项目进行公开询价。

一、项目名称

“党的故事我来讲——做党和人民的红孩子”2026年红领巾讲解员实践研学活动

二、采购内容

(一)项目概况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,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共一大纪念馆、南湖革命纪念馆少先队红领巾讲解员重要回信精神,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有关安排,广东红领巾基金拟开展“党的故事我来讲——做党和人民的红孩子”2026年红领巾讲解员实践研学活动,引导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,提升红领巾讲解员的宣讲能力与综合素养,进一步激发少先队员爱党爱国的热情和决心,让红色基因、革命薪火代代相传。现拟将“党的故事我来讲——做党和人民的红孩子”2026年红领巾讲解员实践研学活动进行委托,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(¥90,000.00)。

(二)项目要求

1.项目时间:合同签订之日—2026年12月前

2.项目需求:

活动人员:不少于5名红领巾讲解员代表、5位专家指导老师和5位带队老师

活动天数:5天(具体时间待定)

备注:1.上述采购项目总报价不得超总预算;

2.所有交付成果需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,内容积极健康,无不良信息;涉及的视频素材等均需确保无版权纠纷;

3.项目不得转包。

三、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4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;

5.具有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优先。

四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(投标材料一式三份)

1.采购项目报价书(附件),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;

2.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章);

3.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及本次项目初步方案(含服务设计、售后服务内容);

4.同类服务案例、项目合同、工作成效佐证材料;

5.企业相关资质(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、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、“信用中国”查询报告等)。

五、评审办法

1.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;

2.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、信用、方案质量、价格等情况投票,并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六、报名时间、联系地址及联系人

1.报名时间:请于2026年7月16日(星期四)下午16点前将投标材料,以及电子版和盖公章扫描版报价材料同步刻录至光盘(或U盘),密封处加盖公章,邮寄至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办公室,由评审小组评议,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2.联系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。

3.联系人:姚小姐,联系电话:020-87195618

 

 

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7月13日



附件1:采购项目报价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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